上海8部门详解“沪十二条”
限购令何时解除未有期
本报上海讯 (记者李媛)昨日上午,上海市房管局、上海市建交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银监局、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上海市规土局、上海市地税局和人行上海部联合对7日晚间发布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作权威解读。针对“居民家庭暂限新购一套房”的“限购令”,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表示,暂时没有确定放宽政策的期限。
对 于“家庭”的认定,刘海生说,“家庭”主要是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如成年子女买房算两个家庭。而所谓“新购住房”,网上签约日期为截止日期。不过,“沪 十二条”没有标明“限购令”结束时间,刘海生表示,是否放宽要看新政后的市场供需状况、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否控制住,以及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法。目前还没有 明确放宽期限。
同时,刘海生表示,从8日起,上海市房管局已经下达通知,严查中介机构有可能出现的违规登记行为。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因房产企业、中介机构违规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房产企业、中介承担。
针对最引人注目的房产税问题,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房产税由国家层面制定,如果要试点,必须先得到国家认可。刘海生表示,上海正在进行准备工作,一旦国家的政策明确,上海会加快推进。